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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理决定有意见,向行政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的一种制度。它是公民同政府打官司的一种方法,只是打官司的场所不在法院,而在行政机关。行政复议有以下四个特点:  (1)提出复议的人,必须是不服行政机关处理决定的当事人。  (2)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决定之后,如果行政机关尚没作出决定,则不存在复议问题。复议的任务是解决行政争议,而不是解决民事或其他争议。  (3)当事人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只能按法律规定,向有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
(06月27日,10) [查看全文]
新乡市读者李先生咨询:
  我租用临街门面房开了一家经营蛋糕、冷饮的小店,在临街的两个橱窗上张贴了几张我店产品的广告画以吸引客户,但最近工商局的人来到店里说,橱窗广告属于户外广告,且未经工商部门审查和登记,要求限期办理广告登记并要给予罚款。请问,在自家店的橱窗里做广告属于户外广告吗?依法是否还需要
(06月27日,11) [查看全文]
  行政处罚是指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授权的组织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给予的行政惩戒。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五大类:(1)人身自由罚,是指对违法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进行限制或剥夺的行政处罚,如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实施的行政拘留。(2)声誉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名誉、荣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的行政处罚,这类处罚的主要形式有警告、通报批评、剥夺荣誉称号等。(3)财产罚,是指由违法者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剥夺其一定财物从而使被处罚人的财产权利
(06月27日,117) [查看全文]
不服行政赔偿复议决定的,怎么办?
行政赔偿复议
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06月18日,5) [查看全文]
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赔偿的情形
司法行政机关 赔偿
(一)与行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职权无关的机关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
  (二)服刑人员、被劳动教养人员自伤自残的行为;
  (三)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己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06月18日,5) [查看全文]
什么是刑事赔偿?其主体有哪些?
刑事赔偿
刑事赔偿是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而依法应负的一种赔偿责任。
  刑事赔偿的主体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和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下列范围:
  (1)行使国家侦查权的机关,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和军队保卫部门;
(06月18日,4) [查看全文]
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的执行期限
赔偿 期限
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在自收到赔偿申请的两个月以内执行赔偿。
  赔偿请求人向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赔偿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或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书后即应执
(06月18日,5) [查看全文]
国家在哪些情况下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赔偿责任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17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之下,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假供述,或者伪造成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06月18日,3) [查看全文]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行政许可
如果法律明确规定国务院部门是审批主体,那么,为了上级机关审查和申请人申请的便利,其部门规章可以规定,申请人事先向省级部门报送申请材料,由省级部门初审后将初步审查意见(同意或者不同意)和申请人的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部门审批,不需要申请人重新提出申请。但是,不能规定:未经省级部门初审同意,申请材料就不能上报给国务院部门。
(06月18日,1) [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的申诉
申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可以随时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申诉,只能由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提出,其他人无权申诉。当事人近亲属坚持要申诉,法院可以征求当事人本人意见;本人同意的,以当事人申诉处理;本人不同意申诉的,不作申诉处理。
申诉,一般采取书面形式。对个别书写申诉状有困难的,可允
(06月18日,1) [查看全文]
行政诉讼的上诉
上诉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和第74条规定,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逾期不上诉,一审判决或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必须执行。上诉时,要按规定交诉讼费。诉讼费由败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上诉不交诉讼费,按撤诉处理,二审法院不再审理。
(06月18日,1) [查看全文]
当事人不服行政诉讼的裁定怎么办?
行政诉讼 裁定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8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法院二审审理上诉案件是这样分别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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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18日,1)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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