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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母十年奔走状告县公安局 法律终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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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撰稿李凤发发自湖南衡阳
  6月25日下午,一阵热闹的鞭炮声打破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衡阳中院)以往的沉寂,路人纷纷驻足看个究竟。原来,放鞭炮的是一位身材单瘦的老年妇女,她是给衡阳中院的法官送锦旗来了。
  然而,令人感到奇怪的是,尽管是一面代表着感激和表扬的锦旗,但等到鞭炮硝烟散尽,却没有一位法院工作人员出来迎接这面锦旗……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笔者接到报料后,迅速赶到衡阳中院,经过对当事人的采访,才发现这锦旗的背后原来藏着一个凄婉的维权故事。
  飞来横祸,玩伴扒窃遭牵连
  送锦旗的老年妇女叫肖翠华,今年71岁,是衡阳市祁东县洪桥镇兰芝村的村民,早年担任过村里的妇联主任,丈夫石达谷是抗美援朝的退伍军人。
  肖翠华夫妇育有三男一女,唯有满崽石南平机灵懂事,老两口对其特别钟爱。石南平少年时性格虽然娇顽,惹过一些是非,但自结婚后却一心谋正业,在镇里从事个体运输经营。特别是1995年元月石南平的女儿降生后,肖翠华一家子更是沉浸在幸福之中,他们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
  俗话说,人要倒霉时喝水也塞牙。1995年4月25日,石南平一帮平时常在一起玩耍的伙伴在扒窃过程中被警察抓获,石不明不白地受到了牵连。审讯中,尽管石南平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办案,再三说明自己没有参与作案,然而第二天祁东县公安局还是以石南平参与3起扒窃作案为由作出了(95)字第090号收容审查决定,将石南平收容审查,关押在祁东县看守所。
  在看守所里,石南平悄悄地给母亲肖翠华写信,申明自己是被冤枉的,要家里人想办法解救。但老实本分的肖翠华夫妇在祁东既无社会关系,也没有过硬的背景,一时想不出任何法子,只有干着急。
  看守所内被戳后蹊跷送命
  肖翠华永远记住了1995年7月9日这个日子,那天发生的事让她这个好端端的家庭四分五裂。
  肖翠华说,7月9日上午,石南平的左眼在看守所被人用竹篾片戳伤。
  笔者根据知情者提供的材料大致了解到了后来的事态发展:石南平被戳伤后,疼痛难忍支撑不住,便多次捶打铁门,大声呼救。当天下午3时50分,看守所派两名武警和两名管教干部押送石南平到祁东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医生对刺伤的左眼球进行了诊断和简单处理,之后石南平被押送回看守所。出医院大门时,有熟人见到石南平,见其脸色惨白,行走不稳,被民警搀着。当天晚上20时20分左右,石南平的同监房人员见其昏迷不醒,立即报告给看守所民警,看守所获报后立即组织外劳人员对石南平进行急救,并于21时左右送往祁东县人民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石南平于当晚21时20分死亡。
  法医鉴定结果令人疑惑
  当惊人的消息传到肖翠华夫妇耳中时,他们还一时无法相信,儿子还只有23岁啊,正是健壮如牛的年龄,怎么说也不会这么轻易死去吧。
  但当肖翠华夫妇赶到祁东县人民医院时,却不得不认定这个残酷的事实,祁东县公安局的办案人员正拖着石南平的尸体准备去火化。肖翠华在噩梦中回过神来,马上意识到儿子死得蹊跷,于是苦苦强留。办案人员拗不过去,只好答应请法医对死因进行鉴定。
  尸体解剖是在1995年7月11日下午进行的,但在尸检记录上却没有肖翠华或死者其他亲属的签名;在从尸体上提取的心血标本进行封存的封条上,也没有肖翠华夫妇或死者其他亲属的签名。而且祁东县公安局在尸检后立即将尸体进行火化,未征得肖翠华夫妇或死者其他亲属的签名同意。尸检如此草率,尸体处理得如此匆匆,公安局好像刻意要隐瞒什么。同样令人不解的是,法医鉴定按规定应当在15天之内作出,实际上却在尸检后第54天才作出。法医鉴定结果更是出人意料,石南平系海洛因中毒死亡!
  肖翠华夫妇怎么也想不明白,儿子被抓之后,一直呆在看守所里,处在看守所武警和管教干部的严格监管之下,怎么会有机会吸食毒品呢?毒品来自何处?食毒工具何在?所有这些,祁东县公安局均给不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漫漫十年维权路
  别看肖翠华只是一名农村妇女,却是非常有主见的一个人。她认为儿子从被抓到死亡,是一起彻头彻尾的糊涂冤案。于是她聘请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曲尚志等两位律师,于1996年11月25日向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祁东县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祁东县公安局收容审查违法,并对其子石南平之死承担赔偿责任。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5月9日作出行政判决,认定祁东县公安局对石南平的收容审查违法,但对石南平的死因却采信了法医的鉴定结论,认定石南平为吸毒而死,且认定祁东县公安局对石南平的死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一场官司虽然输了,肖翠华却从中看到了一线曙光,那就是法院“认定祁东县公安局对石南平的收容审查违法”。
  对于衡阳中院“认定石南平为吸毒而死”,肖翠华夫妇当然不服,于是上诉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8月21日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败诉,肖翠华仍然坚信儿子不会是吸毒而死。她下定决心,非要把事情弄个水落石出。从此,她和老伴走上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维权上访之路。
  2004年,石达谷忧累成疾,死在上访路上。他最后给肖翠华留下的遗言就是“继续伸冤”!
  功夫不负有心人。肖翠华长达10年的申诉终于引起了中央和省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2005年10月2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并于2006年5月16日作出裁定,撤销原来两级判决,指令祁东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
  获衡阳最大数额国家赔偿
  祁东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16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湖南业达律师事务所陈西岳作为肖翠华的委托律师和原来代理此案的曲尚志律师一起出庭参加了审理。
  祁东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8月29日作出判决,不仅认定祁东县公安局对石南平收容审查的决定违法,同时还认定祁东县公安局对石南平的死负有70%的责任,判决祁东县公安局赔偿肖翠华石南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共计97860元。
  肖翠华锲而不舍、10年奔走为亡子讨公道,终于获得了法律支持!
  但陈西岳律师认为,这次判决的赔偿金不合法!他说,就赔偿数额问题,从相关司法解释来说,如果后来的处理决定改变原处理决定的,赔偿标准应当采用最终处理时的标准,而不应采用最初审理时的标准。换言之,应当依据2005年(即2006年再审判决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标准,而不应依据1996年(即1997年第一次审判时的上一年度)的统计标准。陈西岳律师坚定地支持肖翠华上诉。
  2007年3月,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开庭审理此案,并采信了代理律师的意见,以2005年的国家统计数字作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标准,判决祁东县公安局共赔偿原告277427.01元。据悉,此案是迄今为止衡阳市最大的一笔国家赔偿案。
  采访完此案,笔者本想找办案法官谈谈感受,出于职业规范考虑,他们回绝了笔者的请求。他们还说,之所以不接受锦旗,是因为这是他们应该做的。  
[日期:2008-07-0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录入:石家庄律师  阅读: 次 【 推荐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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